97.3.28檢察官黃德松指揮刑警張雅南等從士檢借提被告宋進財至淡水詢問,並刑求被告宋進財;當晚複訊時,檢察官黃德松又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二人在偵訊室內監視被告宋進財應訊至結束;黃檢察官偵查作弊甚明。如下列21張相片為證:
但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稱:97.3.28日刑警在淡水對共同被告宋進財刑求之供述沒有證據力,已排除不用;但該夜檢察官複訊時,因戒護人員都改變了,所以有證據力。按這是喪心病狂另有所圖的說謊。查上開相片可證,該檢察官黃德松的夜間複訊時,他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於偵訊室內監視宋進財應訊至結束;戒護人員沒有改變甚明,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說戒護人員已改變,真是睜眼說瞎話。敬請收看:
(圖二)右乃刑警陳仁龍
(圖三)右乃刑警陳仁龍監視被告宋進財。
(圖四)右乃刑警陳仁龍監視被告宋進財。
(圖五)右乃刑警陳仁龍監視被告宋進財。
(圖六)右乃刑警陳仁龍監視被告宋進財。預防宋翻供並抖出刑求。
(圖七)右乃刑警陳仁龍回自己坐位。
(圖八)右乃刑警陳仁龍準備換班。
(圖九)換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勢相疊包下額。
(圖十)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致放於桌上。
(圖十一)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左手掩蓋下額。
(圖十二)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左手拖著下額。
(圖十三)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拖下額。
(圖十四)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左手拖額,右手置桌。
(圖十五)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左手抓右臉。
(圖十六)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相疊於桌上。
(圖十七)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右手掩左臉。
(圖十八)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相疊掩下額。
(圖十九)右乃刑警張雅南接班繼續監視。其雙手直放於椅子。
(圖二十)右乃刑警張雅南與陳仁龍交換班。張雅南其手勢很怪。
(圖二十一)右乃刑警張雅南與陳仁隆交換班。刑警張雅南其手勢很怪,一會兒左,一會兒右,疑似和檢察官打暗號。再說,刑警依法不得在偵查庭內。
本件偵查作弊甚明。
由此觀之,在偵查庭戒護之刑警陳仁龍、張雅南均與該日白天在淡水刑求宋進財的刑警同一批人,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謊稱戒護人員均改變了,說謊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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