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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庭長法官陳宗鎮於103.9.27日於國父紀念館演講司法改革議題結束前,接受在場聽眾的發問;本部落格負責人發問,有關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之案件,更審法院分案給法官審理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換法官,改由別股接審。陳庭長法官答說原則上不可換,詳請點左上角播放器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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