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3.28日由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組長洪漢洲率士林分局刑警張雅南等幾名,向士林地檢署借題本案被告宋進財到淡水新生街15號頂樓毆打(宋說在車上就毆打他了)刑求逼供。這有宋進財不白死於看守所前之錄音可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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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刑警刑求被告宋進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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