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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檢察官靈魂」詹昭書仍判10年

2015-09-0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

詹昭書被控任內涉嫌為溫泉業者、污泥廠護航及索賄,一審新竹地院判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詹索賄事證明確,痛批詹「出賣檢察官靈魂」,重判10年徒刑。經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上訴後,高院更一審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維持原判,並追繳犯罪所得73萬多元;可上訴。

詹昭書任職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期間,經人介紹認識在新竹縣經營溫泉會館的張姓業者。98年8月間,張因何姓友人的污泥廠遭人圍廠抗議,何透過張找上當時是新竹地檢署國土保育專組檢察官詹昭書,詹允協助。

張、何兩業者信以為真,張以「入厝禮」名義,支付2筆共13萬多元家具費用行賄,詹另以購車為由向張索賄60萬,其中,第2次30萬賄款是在張的餐廳支付,張還錄下給款過程以自保。全案經廉政署查獲,檢方起訴詹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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