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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強迫當事人和解,否則要補繳鉅額遺產稅,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胡景彬判刑18年,併科罰金1000萬,褫奪公權8年,均可上訴。由此可見,追查何謂貪官,倘其財產來源不明,八九不離十也!

 

前法官胡景彬涉貪 台中地院判18年
 

 

台中地院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前法官胡景彬判刑18年。
報系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強迫當事人和解,否則要補繳鉅額遺產稅,透過「三房」黃月蟾收賄3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時,胡推稱不知情,全案審結,法官今天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胡景彬判刑18年,併科罰金1000萬,褫奪公權8年,均可上訴。

本案除胡景彬(63歲)被判刑外,胡的「三房」黃月蟾(57歲)判刑12年,併科罰金400萬元;中港大飯店老闆邱錦珠(60歲)交付賄賂判刑10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100萬元;黃月蟾的堂妹黃玲玲(57歲)判刑11月,褫奪公權2年;律師林松虎(63歲)判刑6年,併科罰金200萬元;廖幸利(59歲)判刑8月。

3妻6子女 資產3億3000萬

 

前法官胡景彬涉貪案,特偵組去年底偵結起訴,並查出來源不明財產4000多萬元,是國內司法史上被查出不明財產最多的法官。檢調也查出他有「三妻六子女」,名下資產共3億3000多萬元,懷疑財產來源大有問題。

檢調人員在胡景彬以他人名義申設的保管箱內,扣得高達2396萬元,以及在他家查扣兩百餘萬元,但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財產來源不明罪,並未有沒收的規定,所以胡景彬經認定的不明來源財產,尚不得予以宣告沒收。

特偵組查出,中港大飯店因發生家族股權糾紛案,飯店已故創辦人的女兒邱婦遭親屬提告返還股權,邱婦一審敗訴。上訴後,得知姻親黃玲玲與受命法官胡景彬的「三房」黃月蟾是堂姐妹,透過黃玲玲向胡行賄,事後邱婦支付500萬元,其中300萬元由黃玲玲轉交黃月蟾,另外兩百萬元則由黃玲玲私吞。

辯稱「我的磁場順才和解」

 

檢方依收受賄賂、詐欺、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胡景彬。台中地院審理時,胡景彬否認收賄,辯稱法官勸和解很常見,不知黃月蟾與黃玲玲間的行為;此案一審就談和解不成,到了二審可以在庭外和解,「但不是我的功勞,可能是我的磁場比較順,才和解。」

至於檢方起訴胡景彬隱匿4000多萬元來源不明財產,胡景彬辯稱:「那是黃女理財及替黃父保管的金錢,與我無關。」

黃月蟾則承認犯行,悔稱當時不應該收受業者的300萬元,當時她認為那只是紅包,不知道會變成收賄,還聲稱自己身體狀況不佳,必須前往醫院檢查,希望能獲得交保。

【2014/10/03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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