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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北市淡水鎮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被控拐殺遊民詐領保險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詳如下圖)。最高法院撤銷理由認為,李男當時人在台灣,但涉嫌教唆女友連上瑩將遊民帶往中國大陸殺害,更一審切割犯行,致使無法直接推論李男實際參與殺人。

事實上,全案是假案,且是由更一審受命法官林庚棟向本案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鉅款(拿取紅包?)1400萬元,而獲利故意枉判的結果(審判長趙文卿知情不報,屬共犯,如非拿紅包可告我)。至於所謂詐欺銀行部分,不能上訴三審,早已由二審法官林海祥(判郭瑤琪者)涉嫌收買有疑義之房地2300萬獲利,而故意枉判確定(詳另文敘明)。另偽造文書部分與上開詐欺罪有一罪關係,但律師李漢中卻沒有寫上訴理由(本案怪事很多),而遭第三審以程序不符而駁回確定。綜上,足見司法界鼠輩法官橫行,此不撲滅,司法轉型,難矣!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6日電)新北市民宿業者李憲璋被控拐殺遊民詐領保險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撤銷理由認為,李男當時人在台灣,但涉嫌教唆女友連上瑩將遊民帶往中國大陸殺害,更一審切割犯行,致使無法直接推論李男實際參與殺人;至於李男拘禁遊民及詐保,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由高院定執行期。

判決指出,李男從民國94年起,以每名遊民新台幣3萬元至6萬元不等代價,以仲介工作為由誘騙遊民,進而拘禁,並拿遊民的個人資料向銀行開戶,詐貸上億元。(
上述均是胡說八道,另文批判)

李男在96年為解決數千萬元負債,安排連上瑩與梁姓遊民假結婚,由同夥宋姓男子陪同前往中國大陸黃山旅遊蜜月,宋男等人趁黃山大霧,將坐在欄杆上拍照的梁姓遊民推下山摔死,連女事後以配偶身分申請理賠,梁父查覺有異報警。(
上述均是胡說八道,另文批判)

更一審認定(
法官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千萬元收好處,證據確鑿),李男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連女坦承犯行,判處10年徒刑,宋男死亡,而判決公訴不受理。10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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