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共同被告連上瑩具狀給杜惠錦審判長說,她羈押期間被告李憲璋唆使不明人士到士林看守所(女)恐嚇她。審判長依此而裁定延長羈押被告李憲璋(此時也是羈押中)二月。後來,如影片連上塋所述及看守所公函證實,連上塋於羈押期間完全並無遭任何人恐嚇。同時,看守所門禁深嚴,一般人難入,何況羈押中的李憲璋,杜審判長應知。由此可見,杜審判長故意以假證據延長羈押李憲璋,明如白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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