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附帶民事枉法判決書 

002  士林地院刑事庭[97年度重訴字19號]一案,附帶民事部分移送該院民事庭(98年度訴字第1471號)由法官萧錫証審理,這位蕭法官審案態度劣,判決品質又很差,他連[7或5]都分不清,[殯葬單]一眼即知是假證物,他也分不清,甚麼多分不清,連判決書也只會照抄刑事一審判決書,真的是瞎搞胡搞之亂判,司法奇觀也。其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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