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林庚棟 (30)
- Jun 25 Sun 2017 12:17
本案歷審法官枉法裁判之真實記錄
- Jul 06 Wed 2016 12:23
本(假)案,最高法院今日撤銷發回更審的新聞報導
新北市淡水鎮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被控拐殺遊民詐領保險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詳如下圖)。最高法院撤銷理由認為,李男當時人在台灣,但涉嫌教唆女友連上瑩將遊民帶往中國大陸殺害,更一審切割犯行,致使無法直接推論李男實際參與殺人。
事實上,全案是假案,且是由更一審受命法官林庚棟向本案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鉅款(拿取紅包?)1400萬元,而獲利故意枉判的結果(審判長趙文卿知情不報,屬共犯,如非拿紅包可告我)。至於所謂詐欺銀行部分,不能上訴三審,早已由二審法官林海祥(判郭瑤琪者)涉嫌收買有疑義之房地2300萬獲利,而故意枉判確定(詳另文敘明)。另偽造文書部分與上開詐欺罪有一罪關係,但律師李漢中卻沒有寫上訴理由(本案怪事很多),而遭第三審以程序不符而駁回確定。綜上,足見司法界鼠輩法官橫行,此不撲滅,司法轉型,難矣!
- Mar 19 Sat 2016 21:39
暴徒在機場綁架李憲璋以製造本案
96.12.19日,受人唆使的梁淮濱率暴徒十多名在桃園機場擄走民宿老闆李憲璋,恐嚇三百萬,且逼迫李憲璋要讓民宿員工連上瑩去國泰人壽申請理賠金給他(暴徒),李憲璋心生畏懼,任其擺佈而讓連上瑩去申請理賠(並不違法)。梁淮濱因此綁架李憲璋而遭法院判刑七月(下列影音可稽)。足見李憲璋是受害人。
檢察官黃德松(曾抓錯四學生造成冤獄)明知於此,卻憑空攀誣李憲璋涉殺人詐保罪。案移法院,李憲璋在一審聲請調閱機場錄影帶擒兇,發現真相,法官不准;二審、更一審法官也均不准調閱。很顯然,這是偵、審有計畫性的製造冤獄甚明。請看下列影音可稽: 據上影音所言,茲揭明梁淮賓的背景,如下:
- Feb 08 Mon 2016 22:58
本案ㄧ審審判長杜惠錦隱匿證據
- Dec 07 Mon 2015 15:27
中途換法官 看惡法官拿錢遲延案件欺負被告
更一審 100.3.25日由法官崔玲琦審理本案,月月開庭,很認真,高院卻不讓她續審,卻刻意換從台中高分院調回來高院之惡法官林庚棟,他於101.9月接審本案(司法黃牛操縱?),接七個月後的102.4.8才首次開庭(故意遲延),此時,法官林庚棟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他拿利益不審案,接三年仍在準備程序中,將被告李憲璋白白關於監獄中。104.1.28日首次進入審理程序則宣佈要言詞辯論。你它()的連一項重要證據都不調查。嗣判決卻又加重刑期,又不具理由,有違刑訴法第310條第4條:加重刑期要具理由之規定。這如果不是法官林庚棟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有關,谁人要信?可惡!
- Nov 12 Thu 2015 02:26
審判長趙文卿宣判時為何臉色蒼白?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為何中途要換掉辦案風評不錯的戍股法官崔玲琦,而非改換曾經辦過冤案前科的地股法官林庚棟(枉判江國慶案的許瀛洲)不可嗎?(司法黃牛在操縱?)。本案104.5.6日宣判時,法庭內擠滿旁聽的記者與友人;當時我發覺,審判長趙文卿見狀臉色蒼白,有驚慌之容,宣讀判決文時,聲音微弱,雙手發抖,似乎心虛,為何心虛不安嗎?。敬請收看公評,如下:
- Jun 07 Sun 2015 20:52
黃德松檢察官命刑警在偵查庭監視被告應訊
97.3.28檢察官黃德松指揮刑警張雅南等從士檢借提被告宋進財至淡水詢問,並刑求被告宋進財;當晚複訊時,檢察官黃德松又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二人在偵訊室內監視被告宋進財應訊至結束;黃檢察官偵查作弊甚明。如下列21張相片為證:
但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稱:97.3.28日刑警在淡水對共同被告宋進財刑求之供述沒有證據力,已排除不用;但該夜檢察官複訊時,因戒護人員都改變了,所以有證據力。按這是喪心病狂另有所圖的說謊。查上開相片可證,該檢察官黃德松的夜間複訊時,他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於偵訊室內監視宋進財應訊至結束;戒護人員沒有改變甚明,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說戒護人員已改變,真是睜眼說瞎話。敬請收看:
- Dec 29 Mon 2014 19:03
揭惡法官趙文卿開庭公開說謊之醜惡
- Nov 02 Sun 2014 06:41
掲!誘殺遊民假案 內幕大公開
- Oct 23 Thu 2014 00:04
控訴遭惡法官迫害 急請台灣社會救援
緣高等法院法官林庚棟向案件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1400萬元而接案後故意不審案而遲延,將控訴人李憲璋白白關於獄中。
控訴人李憲璋,乃是經營民宿的三重市民,即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虛擬假案)之被告。
- Aug 19 Tue 2014 07:43
法官林庚棟、趙文卿製造冤獄新招數大公開
冤獄之製造,大都以法官明知無罪之人,而積極枉法裁判被告有罪。但如今發現,卻有法官消極不審案而白關被告於監獄,讓被告受冤獄,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就是如此幹的,其詳如下:
- Aug 02 Sat 2014 21:11
又發現一位法官 向案件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
奇!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ㄧ)字第11號ㄧ案,受命法官林庚棟,忙於向案件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獲取利益,連陪席法官李幼妃也[插一腳]向國泰人壽借錢購地買屋,而不審案件,高院院長又管不了,該案被告很可憐,白白獄中等,茲記錄如下:
- Jun 30 Mon 2014 22:48
法官林庚棟向案件檢舉人借款1300萬之分析
台灣話有云:[無鬼不死人]。下列案件若無人搞鬼,不至於離譜至此。即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於民國100年3月間高院分案給優良法官崔玲琦審理,她很認真又依法,(或許因此遭忌?),但高院卻不讓她續辦,卻將之調到台北地院讓她升庭長;改換特地遠從台中高分院調回的法官林庚棟接審,該法官審案品質奇差,接審三年,仍還在準備程序中;且還縱放有羈押身份的共同被告楊明璋離奇出獄而離奇死亡;且又向該案檢舉人國泰人壽曖昧貸款1400萬元餘,獲取利益。真的有詭,茲分析如下:
- Jun 09 Mon 2014 11:52
殺人滅口的司法疑雲(新製作)
- Jun 29 Mon 2015 22:29
法官林庚棟枉判許榮洲18年
- Apr 19 Sun 2015 01:57
林庚棟法官 害死被告楊明璋大解密
- Feb 10 Tue 2015 23:01
有圖為證 被告楊明璋之筆錄簽名 遭冒簽
- Jan 28 Wed 2015 21:19
法官趙文卿審案違法大記要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字第11號]一案(審判長趙文卿、受命法官林庚棟、陪席法官楊志雄),於104.1.28期日審理大記要:
一、 查今日公設辯護人從未接見過被告李憲璋,審判長趙文卿卻讓他替被告李憲璋辯護, 違反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第8條第2款之規定,公設辯護人必須親自接見被告一次以上之規定。
- Sep 13 Sat 2014 12:14
揭!高等法院官官相護之違法惡行
緣受冤人李憲璋是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之被告,因該案承蒙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已有三年餘,仍在準備程序中。經查發現上開案件之法官林庚棟向該案件之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1400萬元,遂有故意遲延之疑,因而依法聲請法官迴避遭高院駁回。
因此抗告最高法院,承蒙最高法院[103年台抗字第428號]裁定發回高院更裁。詎料,高院103年度聲更(一)字第7號(下稱更裁7號)之審判長蔡聰明、陪席法官陳憲裕、受命法官吳麗英之裁定,完全背離最高法院[103年台抗字第428號]發回之指示,並強詞奪理,護航林庚棟法官免自行迴避。嗣上開法官吳麗英馬上升官。其詳如下:
- Aug 27 Wed 2014 21:33
請看!法官杜惠錦勘驗光碟作弊又辱女輔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