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之被告,已離奇死了四名(一名檢舉人),只要有利於被告李憲璋(受冤人)之證人,都莫名其妙(被)死了。其中共同被告宋進財(如下圖)皮膚病而已則死於士林看守所(之疑)。請看宋進財於97.3.28日被群警以吊繩恐嚇吊死及遭毆打那種心生恐懼的痛苦表情。有相片15張可證,如下:
二、相片左上角,掛有能吊死人吊繩。(左方刑警張雅南、右方陳仁龍)
三、相片左上角,也有吊死人吊繩。
綜上,同角度,左上角吊死人吊繩消失了。足見該吊繩有刑警在操縱。
上開穿紅條子襯衫者,乃不知名刑警。宋進財在二審勘驗光碟時,強烈指控該紅條衣服者刑求他。
上開穿紅條子襯衫者,乃不知名刑警。宋進財在二審勘驗光碟時,強烈指控該紅條衣服者刑求他。
在更一審時宋進財也指控該紅條衣服者刑求他,(詳見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100.6.8日準備程序筆錄第3頁第11行可稽。)。
右側乃刑警陳仁龍手持不明武器,若非刑求是甚麼?
該相片吊環消失了
該相片左上角,又有了吊繩,足以證明有人操縱吊繩,以恐嚇要吊死宋進財逼供。
穿藍色者,為士林分局刑警張雅南。被告宋進財仰看吊繩之處,一臉驚慌。
左上角相片,乃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組長洪漢周(中刑警張雅南)。
左上角相片,乃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組長洪漢周。(即今日率隊者)。
偵一隊二組組長洪漢周,為何此時在被告後頭打開皮包?拿出吊繩!
洪漢周直視裝吊繩之方向?在操縱吊繩。
綜上,洪漢周右手持皮包,很重似的,好像是裝吊繩用的。
為何,洪漢周必須在置放吊繩之處比手作勢?在操縱吊繩無疑。
綜上,洪漢周在操縱吊繩後離去,嫌疑重大
後方刑警黃文威在此小便,這些刑警之德行可見一班。
刑警黃文威在此小便完了,準備離開。動作難看。
有人遞菸給宋進財。
宋進財說僅這一位刑警沒有打他。
宋進財為何一直往上看掛吊繩之處?而又露出驚慌滿臉。
宋進財為何一直往上看掛吊繩之處?
果然,宋進財往左上角看後,吊繩又露出來,顯見這吊繩是恐嚇宋進財之用無疑。
穿黑背心者乃刑警洪漢周,刑求完後,宋進財答應要配合製作假筆錄;這夥人準備往樓下入房間去製作假筆錄。
刑警陳仁龍刑求任務完成,準備對宋進財製作不實之筆錄。
上面相片,正是刑警張雅南宣布今日製作筆錄開始,(下午3點15分起,製作到晚上7點15分。)。從早上10點借提,為何遲至下午3點15分起製作筆錄。刑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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