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間,各媒體頭版報導所謂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坑殺遊民,至今真相大白,是一件完全由檢察官黃德松(曾經辦吳如月豪宅搶案抓錯四學生刑求造成冤案)另有所圖而以威脅利誘羈押中的共同被告連上瑩讓她回家見親屬而詐其不實口供,所製造出來之虛擬假案。他如何製造嗎?敬請收看如后:
97年間,各媒體頭版報導所謂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坑殺遊民,至今真相大白,是一件完全由檢察官黃德松(曾經辦吳如月豪宅搶案抓錯四學生刑求造成冤案)另有所圖而以威脅利誘羈押中的共同被告連上瑩讓她回家見親屬而詐其不實口供,所製造出來之虛擬假案。他如何製造嗎?敬請收看如后:
台灣淡水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坑殺遊民詐領保險金案,是ㄧ件司法假案,是檢警、法官共謀為圖利保險公司獲取暴利而製造的司法假案。七年來,法官首次依法讓被告詰問女證人,黑幕終於揭開。 本案緣起於,財產上億又經營民宿月入百萬的三重市民李憲璋,於96年間為犒賞民宿員工辛勞,舉辦員工旅遊,其中ㄧ名員工梁乾昌跟團出國前在桃園機場經櫃檯小姐招攬而買旅行平安險,不幸墜崖死亡於中國黃山,中國公安局也查峻證明是意外死亡,並出具意外死'證明書,保險受益人非李憲璋,李憲璋也沒有ㄧ起出國,是犯罪不能。 檢警監聽李憲璋電話也沒有監聽到李憲璋涉嫌殺人詐保之嫌疑事證(通訊監察書可證)。什麼都不是,檢警則威脅民宿女員工連上瑩偽證誣陷李憲璋入罪。 經此次,詰問受警方威脅的共同被告連上瑩,真相大白,民宿老闆李憲璋是無辜的受冤人。但本案受命法官林庚棟審此案期間,向該案關係人國泰人壽借巨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而故意枉法裁判被告李憲璋無期徒刑。冤情深如海。這種拿黑錢辦案的惡法官還太囂張。
法官洪英花演講扁案中途換法官之判決始終無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3HVGekmpQE。本案所謂李憲璋誘殺遊民案(檢察官製造之假案)就是中途換法官(整股全換,不貪的法官換會貪汙的法官)的虧,理應也是判決無效。
新北市淡水鎮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憲璋被控拐殺遊民詐領保險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詳如下圖)。最高法院撤銷理由認為,李男當時人在台灣,但涉嫌教唆女友連上瑩將遊民帶往中國大陸殺害,更一審切割犯行,致使無法直接推論李男實際參與殺人。
事實上,全案是假案,且是由更一審受命法官林庚棟向本案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鉅款(拿取紅包?)1400萬元,而獲利故意枉判的結果(審判長趙文卿知情不報,屬共犯,如非拿紅包可告我)。至於所謂詐欺銀行部分,不能上訴三審,早已由二審法官林海祥(判郭瑤琪者)涉嫌收買有疑義之房地2300萬獲利,而故意枉判確定(詳另文敘明)。另偽造文書部分與上開詐欺罪有一罪關係,但律師李漢中卻沒有寫上訴理由(本案怪事很多),而遭第三審以程序不符而駁回確定。綜上,足見司法界鼠輩法官橫行,此不撲滅,司法轉型,難矣!
本案是一件駭人聽聞的司法假案。緣起於檢察官黃德松為圖利保險公司免理賠5000千萬元旅遊意外險,及為奪佔民宿老闆即三重市民李憲璋名下ㄧ億三千萬元不動產,圖利銀行,而利用職權之便,所製造之虛擬假案。製造過程,保險公司唆使梁淮濱率暴徒十多名威脅李憲璋掉入陷阱、刑警刑求、檢察官、歷審法官因收賄而枉法裁判,手段惡劣,冤案中罕見。茲列證揭明如下:
白白布染到黑。為延押李憲璋,審判長杜惠錦、受命法官梁哲瑋竟然勾結女被告連上瑩製造假證據說,羈押中的被告李憲璋唆使不明男子闖入士林看所(女)恐嚇她,這種不可能發生之事,台灣法官竟能生出來。蔡英文總統520宣示司法改革竟獲掌聲如來,不是沒有原因的:其詳如下:
本影片,係遭刑警刑求後已歿於士林看守所之共同被告宋進財,向原一審審判長杜惠錦(因故遭拔掉審判工作調回司法院辦事)控訴97.3.28日遭刑警陳仁龍等人刑求從警車上毆打到淡水鎮之經過。敬請收看關心(冤獄非他人之事)。
淡水
96.12.19日,受人唆使的梁淮濱率暴徒十多名在桃園機場擄走民宿老闆李憲璋,恐嚇三百萬,且逼迫李憲璋要讓民宿員工連上瑩去國泰人壽申請理賠金給他(暴徒),李憲璋心生畏懼,任其擺佈而讓連上瑩去申請理賠(並不違法)。梁淮濱因此綁架李憲璋而遭法院判刑七月(下列影音可稽)。足見李憲璋是受害人。
檢察官黃德松(曾抓錯四學生造成冤獄)明知於此,卻憑空攀誣李憲璋涉殺人詐保罪。案移法院,李憲璋在一審聲請調閱機場錄影帶擒兇,發現真相,法官不准;二審、更一審法官也均不准調閱。很顯然,這是偵、審有計畫性的製造冤獄甚明。請看下列影音可稽: 據上影音所言,茲揭明梁淮賓的背景,如下:
更一審 100.3.25日由法官崔玲琦審理本案,月月開庭,很認真,高院卻不讓她續審,卻刻意換從台中高分院調回來高院之惡法官林庚棟,他於101.9月接審本案(司法黃牛操縱?),接七個月後的102.4.8才首次開庭(故意遲延),此時,法官林庚棟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他拿利益不審案,接三年仍在準備程序中,將被告李憲璋白白關於監獄中。104.1.28日首次進入審理程序則宣佈要言詞辯論。你它()的連一項重要證據都不調查。嗣判決卻又加重刑期,又不具理由,有違刑訴法第310條第4條:加重刑期要具理由之規定。這如果不是法官林庚棟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有關,谁人要信?可惡!
即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審判長趙文卿為包庇受命法官林庚棟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貸款獲取不法利益,審判長趙文卿不惜當庭說謊護航,請聽審判長趙文卿與被告李憲璋對話之原聲即知: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為何中途要換掉辦案風評不錯的戍股法官崔玲琦,而非改換曾經辦過冤案前科的地股法官林庚棟(枉判江國慶案的許瀛洲)不可嗎?(司法黃牛在操縱?)。本案104.5.6日宣判時,法庭內擠滿旁聽的記者與友人;當時我發覺,審判長趙文卿見狀臉色蒼白,有驚慌之容,宣讀判決文時,聲音微弱,雙手發抖,似乎心虛,為何心虛不安嗎?。敬請收看公評,如下:
怎麼這樣巧?只要審理本案,受命法官(包括審判長)都得以低價購豪宅,購2500cc豐田汽車,存款不減反增一千多萬元;這樣與其年收入不符,這若非貪汙所得,谁人要信嗎?尤其,辦過冤案前科的受命法官林庚棟與陪席法官李幼妃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鉅款1400萬元,獲取利益(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8條),真膽大包天。敬請收看其財產申報,可證前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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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28檢察官黃德松指揮刑警張雅南等從士檢借提被告宋進財至淡水詢問,並刑求被告宋進財;當晚複訊時,檢察官黃德松又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二人在偵訊室內監視被告宋進財應訊至結束;黃檢察官偵查作弊甚明。如下列21張相片為證:
但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稱:97.3.28日刑警在淡水對共同被告宋進財刑求之供述沒有證據力,已排除不用;但該夜檢察官複訊時,因戒護人員都改變了,所以有證據力。按這是喪心病狂另有所圖的說謊。查上開相片可證,該檢察官黃德松的夜間複訊時,他違法命白天刑求宋進財的刑警陳仁龍、張雅南於偵訊室內監視宋進財應訊至結束;戒護人員沒有改變甚明,判決書(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卻說戒護人員已改變,真是睜眼說瞎話。敬請收看:
空軍士官蔡學良之母尤瑞敏(左),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理事吳皆得(右)出面替李憲璋喊冤。(記者項程鎮攝)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9/612961/蘋果 蔡媽媽替李憲璋喊冤
104.5.19日群眾義憤至法務部抗議。抗議高院(98年度上訴字第49號)一案詐欺部分(假案)已確定,依刑訴法第477條之規定,高檢署應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其不作為,竟放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李學玨以非法的[暫執行13年]指揮書,命監獄對李憲璋監禁13年,這種濫權違法之惡行,旁若無人,囂張至極。我真的很佩服這一群小檢察官的違法濫權的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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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決依據,除前述刑警刑求被告宋進財、楊明璋之外,即是檢察官、刑警以威脅、利誘及精神虐待之惡質手段教唆另一女被告連上瑩之作假口供而來。連上瑩的假口供,前後不一,反反覆覆,全世界的三歲孩童一聽即知是假的,但本案法官聽後卻認為是真的(因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知情不報)向案件關係人國泰人壽借1400萬元獲利數鈔票太忙了);真他()的這一群惡法官,我咒其必遭天譴七孔流血而死。茲列證如下:
緣高等法院法官林庚棟向案件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1400萬元而接案後故意不審案而遲延,將控訴人李憲璋白白關於獄中。
控訴人李憲璋,乃是經營民宿的三重市民,即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虛擬假案)之被告。
冤獄之製造,大都以法官明知無罪之人,而積極枉法裁判被告有罪。但如今發現,卻有法官消極不審案而白關被告於監獄,讓被告受冤獄,高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法官林庚棟、審判長趙文卿就是如此幹的,其詳如下:
奇!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ㄧ)字第11號ㄧ案,受命法官林庚棟,忙於向案件檢舉人國泰人壽借錢獲取利益,連陪席法官李幼妃也[插一腳]向國泰人壽借錢購地買屋,而不審案件,高院院長又管不了,該案被告很可憐,白白獄中等,茲記錄如下:
台灣話有云:[無鬼不死人]。下列案件若無人搞鬼,不至於離譜至此。即高等法院100年度上重更(一)字第11號一案,於民國100年3月間高院分案給優良法官崔玲琦審理,她很認真又依法,(或許因此遭忌?),但高院卻不讓她續辦,卻將之調到台北地院讓她升庭長;改換特地遠從台中高分院調回的法官林庚棟接審,該法官審案品質奇差,接審三年,仍還在準備程序中;且還縱放有羈押身份的共同被告楊明璋離奇出獄而離奇死亡;且又向該案檢舉人國泰人壽曖昧貸款1400萬元餘,獲取利益。真的有詭,茲分析如下:
大律師張振興說:本案,乃死者父親梁淮濱勾結黑道綁架李憲璋(此部分梁淮濱已被判刑)幹的。還有保險公司洩漏消息給特定人所製造出來的虛擬假案;另受檢警唆使而亂咬李憲璋之共同被告連上瑩之證述,均前後不ㄧ。
為什麼接審此案之法官,在審理中均會有購買房地及存款暴增一千多萬元嗎?第一審即士林地方法院審判長杜惠錦接審40天她則以低價2290萬元購買市值5千萬之豪宅;受命法官粱哲瑋也以低價購得台北市大龍洞段、南潭段二間房地高達4千萬元,存款不減反增1千多萬元;還有
政經看民視105.12.30節目中名嘴說
本影片,有1994 年間宋富美法官(法務部長邱太山夫人)說:要人民拿著槍指著你,司法才要改革嗎?也有如今升官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也有如因栽槍案入獄的檢察官廖椿堅等十多名司法官相片,